关于加强宣贯实施《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2部分:有害生物防制》等5项系列团体标准的意见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服务机构:
为规范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行业秩序,提升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与行业整体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及生态环境安全,现就加强《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2部分:有害生物防制》(T/WPCA 002.2—2026)等5项系列团体标准的宣贯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由武汉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出并归口,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5项系列团体标准,分别为:T/WPCA 002.2—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2部分:有害生物防制》、T/WPCA 002.3—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3部分:白蚁防治》、T/WPCA 002.4—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4部分:消毒》、T/WPCA 002.5—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T/WPCA 002.6—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6部分:钉螺调查和药物灭螺》,已于2026年1月12日发布,自2026年3月31日起实施。本系列5项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明确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核心要求,为行业提供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估依据,具体意义在于:
(一)规范市场秩序:统一行业评估标准,遏制低质低价竞争,推动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转变,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技术能力,满足被服务单位对安全、高效服务的需求;
(三)保障公共安全:通过有害生物的科学防制和精准消毒,降低有害生物传播疾病及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平衡;
(四)树立行业标杆:建立行业服务水平的等级评价体系,使优秀服务机构能够通过评估获得社会认可,增强行业整体的社会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5项系列团体标准涵盖五大专业领域:
1. 有害生物防制(第2部分):针对鼠、蚊、蝇、蜚蠊、蚤、虱、蜱、螨、臭虫、家蚁、红火蚁、蚜虫、红蜘蛛、松材线虫、玉米象、谷蠹等卫生、农业、林业、园林和仓储害虫的服务能力提出了要求;
2. 白蚁防治(第3部分):针对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及房屋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古建筑等)白蚁防治的服务能力提出了要求;
3. 消毒(第4部分):针对预防性消毒、二次供水设施消毒、传染病消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大型活动保障消毒等服务能力提出了要求;
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第5部分):针对不同类型(全空气通风系统、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多联机空调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服务能力(包括风管、空调处理机组、风机盘管、风口和冷却塔等清洗消毒部位与部件)提出了要求;
5. 钉螺调查和药物灭螺(第6部分):针对沟渠、荒地、水田、坑垱、堤套、江(河)滩、湖滩、防浪林等类型环境的钉螺调查和药物灭螺,以及鱼类、虾类等水产养殖有螺环境的灭螺服务能力提出了要求。
系列标准的评估内容均包括以下5个评估维度:
1. 机构资产:核查服务机构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经营场所以及药品器械配备等基本条件;
2. 人力资源: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职业资格、人员管理以及相关专业培训等情况;
3. 组织管理:审查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档案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
4. 服务能力:考核服务机构的业务承接能力、质量控制、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服务效果和服务满意度主要在被服务单位开展现场查验或调查;
5. 社会责任:评价服务机构社保缴纳、应急响应、诚信经营、环境保护、公益参与以及行业贡献等情况。
1. 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有害生物防制专业设置5个等级(AAA、AA、A、B、C),其中AA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部分专业领域设为A、B、C三个等级。各等级评估通过的最低得分为AAA、AA、A级应均达到90分,B、C级应均达到85分。
2. 评估方式:评估方式均包括资料审查(协会会员单位自愿申报)+现场评审(参评服务机构办公现场)+人员考核(专业知识理论与技能操作抽查考核)+效果查验/调查(被服务单位现场)+综合评定(专家会议评审)。
本系列标准适用于以下多元主体和多种场景:
1. 等级评估申报:各会员服务机构可依据标准自愿向协会申报服务水平(等级)评估,通过评估获得相应等级认定;
2. 自我评估与持续改进:服务机构可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识别自身优势与不足,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 服务能力展示:获得等级认定的服务机构可在招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中展示评估等级,作为自身服务能力的权威证明;
4. 品牌建设:高等级评估结果可作为服务机构品牌建设的重要支撑,提升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
1. 服务商选择参考:机关、学校、医院、社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被服务单位在选择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商时,可将服务机构评估等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2. 服务质量监督:被服务单位可依据标准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与效果进行监督评估,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3. 合同履约验收:被服务单位可在服务合同中将评估标准的相关指标纳入履约验收条款,作为服务效果评价的量化依据;
4. 第三方评估委托:被服务单位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标准对服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1. 政府采购与公共招标:政府部门在采购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时,可将服务机构评估等级作为资质条件或评分因素,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廉洁使用;
2. 行业监管:可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指导下,依据国家相关规定与标准要求,并可参照本系列标准有关内容,制定相应政策及开展监管检查,提升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可依据标准对服务机构进行监督,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满足公众卫生健康需求;
4. 相关服务机构参照:从事农业、林业、园林和仓储害虫防治等相关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可参照本系列相应标准执行。
1. 重大活动保障:在举办大型赛事、会议、庆典等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方可依据标准选择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服务机构,确保活动场所的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安全有效;
2.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组织和管理机构可依据标准快速评估和选用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3. 重点场所专项防制:医院、学校、食品生产企业、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单位、粮食仓库、公共绿地、水利堤防等重点场所,可依据标准对服务机构的专项服务能力进行评估和选用;
4. 社区与居民服务:社区居民在选购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时,可依据评估等级甄别和选择优质服务机构。
T/WPCA 002.2—2026《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 第2部分:有害生物防制》等5项系列团体标准,已借助2026年“世界害虫日”主题活动,面向湖北暨武汉市相关机关、学校、社区及居民开展了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现场,协会正式发布了该5项系列团体标准,标志着湖北暨武汉地区有害生物防制行业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协会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媒体、专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标准的社会知晓度和行业影响力。
为统一具体的评估方法与尺度,协会将于2026年9月前组织部分专家起草《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系列团体标准使用手册》,进一步细化评估操作规范,明确各项评估指标的具体含义和评分标准,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组织5项系列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专家对各项团体标准撰写标准解读,在国内相关期刊发表,进一步扩大本系列团体标准的影响力。
随着5项系列团体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协会将对以往的《武汉有害生物防制行业服务资质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由原来以文件管理为依据的服务能力资质评定转变为以标准为依据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方式,细化等级晋升、动态监管及退出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相关追踪评价工作,确保标准实施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协会下一步将针对参加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的专家,以及全体会员单位法人代表/单位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内审员举办专题宣贯培训班。2026年12月前完成首轮全行业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标准内容、熟练掌握评估方法;同时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标准解读课程,扩大宣贯范围,为标准的顺利实施提供基本保障。
结合协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协会正在相应开发《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模块功能》,对原有的协会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实现评估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定、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协会将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各服务机构、被服务单位及社会各界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适时提出标准修订建议,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服务机构须高度重视5项系列团体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协会将于2027年1月1日开始受理首批对标等级评估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相关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协会开展的服务水平(等级)评估工作,如实提供评估所需资料,自觉接受协会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
被服务单位在采购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时,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选择已达到标准合格分值、获得相应等级认定的服务机构;同时,在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依据标准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与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协会在此承诺,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有序开展评估,严格规范评估程序,严守参评专家纪律,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协会将在业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及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获得等级认定的服务机构每年进行年审,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服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相应等级认定,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各相关单位应将标准实施与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以标准评估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共同推动有害生物防制与消毒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026年7月10日